关于联合国全系统处理和防止性骚扰工作的常见问题解答
根据联合国秘书长关于应对歧视、骚扰(包括性骚扰)和滥用职权的公报 (ST/SGB/20198) 中的统一定义,“性骚扰”是指:
“任何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干扰工作、成为就业条件或造成恐吓、敌意或攻击性的工作环境,有理由预期或认为会引起冒犯或羞辱。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工作场所或在工作过程中。性骚扰通常涉及一种行为模式,但也可能采取单一事件的形式。在评估预期或看法的合理性时,应考虑性骚扰行为目标的观点。性骚扰是基于不平等性别关系和其他权力动态的歧视和特权文化的表现。性骚扰可能涉及任何口头、非口头或身体性质的行为,包括文字和电子通信。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同性或异性之间,任何性别的个人都可能成为目标或行为人。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工作场所之外和工作时间之外,包括在公务旅行或与工作有关的社交活动期间。性骚扰可能由任何同事实施,包括主管、同级同事或下属。行为人的主管或高级官员身份可被视为加重情节……性骚扰可能有多种形式,包括神情言语、身体接触等与性有关的行为。”
《联合国系统关于性骚扰的示范政策》对性骚扰的定义如下:
“性骚扰是任何不受欢迎的与性有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干扰工作、成为就业条件或造成恐吓、敌意或攻击性的工作环境,有理由预期或认为会引起冒犯或羞辱。性骚扰可能发生在工作场所或在工作过程中。性骚扰通常涉及一种行为模式,但也可能采取单一事件的形式。在评估预期或看法的合理性时,应考虑性骚扰行为目标的观点。”
根据 ST/SGB/2003/13,性虐待定义为:强行或在不平等或胁迫情况下实际或威胁对身体进行性侵犯。无论当地如何界定法定成年年龄或同意年龄,均禁止与儿童(不满 18 岁的人)进行性活动,否则即构成性虐待。
根据 ST/SGB/2003/13,性剥削定义为:为了达到性目的,实际滥用或企图滥用弱势地位、权力差别或信任,包括但不限于对他人进行性剥削,获得金钱、社会或政治利益。
根据 ST/SGB/2019/8,性骚扰是指在工作场所或工作过程中实施的、干扰联合国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性相关违禁行为。在联合国范围内,性骚扰是指由联合国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实施的性相关违禁行为。性骚扰涉及任何不受欢迎的性挑逗、性要求、与性有关的言语或肢体行为或手势,或任何其他与性有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干扰工作、成为就业条件或造成恐吓、敌意或攻击性的工作环境,有理由预期或认为会对他人造成冒犯或羞辱。
所有性别的人都有可能成为性骚扰的受害者。不平等(尤其是性别不平等)是性骚扰的促进因素,往往被用作维护权力的一种机制。可以通过提高妇女的代表性,特别是在领导方面的代表性来促进文化变革。
让妇女这一多元化群体在工作场所中担任决策性职位并充分、平等地参与决策,这一点非常重要。尤其是,在领导性骚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方面,每个人都需要参与决策。联合国必须以身作则,带头实现“增强妇女权能、实现性别平等”的第 5 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在联合国妇女署组织的同侪学习对话中,许多发言者都强调了性别均等与性骚扰之间的联系。请参阅本中心文件库中概述这些活动的主要成果的出版物。
无论何种骚扰都违反了联合国的原则,性骚扰尤其有损联合国的公信力及其工作人员的利益。联合国秘书长和联合国系统领导人承诺以零容忍的方式解决性骚扰问题,并加强以受害者为中心的预防和应对工作,在整个联合国系统内营造安全、包容的工作环境。联合国系统行政首长协调理事会(首协会)于 2017 年 11 月成立了行政首长协调会处理联合国系统各组织内性骚扰问题工作队,旨在制定联合国系统应对性骚扰问题的共同办法。
首协会工作队是联合国秘书长设立的一个联合国内部机构。关于其任务的相关信息,请参见下方决议。
A/74/16 - 第 III 章第 A 节(方案协调会第 59 届会议报告)
609.委员会提出并赞赏首协会为解决性骚扰问题所作的努力,包括设立一个工作队,并建议大会要求秘书长行使其作为首协会主席的权力,继续敦促所有参加组织采取进一步措施,对这一问题实行零容忍政策。
A/73/16:方案和协调委员会报告 - 第 58 届会议章节 III.A
161.委员会强调,有效解决性骚扰问题对联合国系统的公信力具有根本影响,对此,委员会对秘书长实行的零容忍政策表示欢迎,并建议大会要求秘书长行使其作为首协会主席的权力,继续敦促联合国系统所有组织将这一问题作为优先事项。
在其工作的第一阶段,工作队通过填补政策空白为联合国共同办法的制定奠定了基础。通过向联合国各实体提供《联合国系统活动行为守则》等预防工具,以及开发 ClearCheck 数据库等工具来防止重新雇用行为人,确定了性骚扰的统一定义和全系统的示范政策。
管理问题高级别委员会(高管会)批准了该工作队 2020-2021 年第二阶段的工作,目的是通过以下工作流程推动文化变革,特别是在 COVID-19 疫情的背景下:
- 实施:支持推出经高管会认可的产品;
- 加强:推进以受害者为中心的性骚扰问题解决办法;
- 学习与交流:提高内部受众的认识,推广打击骚扰和歧视的工具;
- 外联与知识共享:让联合国系统内外的行动者参与进来,强化解决性骚扰问题的办法;以及
- 领导力与文化:促进组织文化变革,实现安全、包容的工作环境。
管理问题高级别委员会于 2022 年 4 月批准了该工作队第三阶段即当前阶段的工作计划,重点关注以下工作流程:
- 预防与行为科学:强调需要在联合国内进行文化变革,将其作为一项以行动为导向的预防措施;
- 受害者参与和支持:重点促进全系统对以受害者/幸存者为中心的办法原则的理解,以解决联合国系统各实体内的性骚扰、保护措施和防止报复问题;
- 数据和结果:通过衡量结果和设定目标,强化以证据为基础的性骚扰问题工作办法;以及
- 加强合作:加强各机构之间的可持续合作和伙伴关系,以更好地整合整个联合国系统的员工队伍。
该工作队在政策、受害者和幸存者权利、支助与外联、问责和加强调查(包括通过聘用专业调查员)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该工作队已确定了“性骚扰”的统一定义,并制定了共同原则,通过《联合国系统关于性骚扰的示范政策》对整个联合国系统的性骚扰政策进行协调统一。该工作队还开发了相关工具,例如筛查数据库“ClearCheck”、《管理人员指南:预防和应对工作场所的性骚扰》、用于调查性骚扰投诉的《调查手册》以及《在联合国系统活动中防止骚扰(包括性骚扰)的行为守则》。
最近,该工作队制定了以下原则:《推进以受害者为中心的性骚扰问题处理办法》;《性剥削和性虐待及性骚扰受害者的权利和尊严:以受害者为中心的性剥削和性虐待及性骚扰处理办法的意义和应用培训模块》;《让零容忍成为现实:同侪学习以防止和消除联合国系统内外的性骚扰》;以及《加强合作:同侪学习以防止和消除联合国系统内外的性骚扰》。这些出版物总结了同侪学习对话的主要成果,并针对联合国系统解决性骚扰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
您可通过此处查看该工作队自 2017 年成立以来交付的产品和举措合集。
在工作队现任主席 Kelly T. Clements 女士的领导下以及管理问题高级别委员会 2020 年的认可下,联合国妇女署被提名与联合国秘书处共同领导关于加强外联和知识共享的工作流程。2022 年,联合国妇女署被提名与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人道协调厅)共同领导加强整个联合国系统内的协调这一工作。在联合国妇女署,这项工作由联合国系统妇女问题协调人处负责执行。
自 2018 年以来,联合国妇女署的联合国系统妇女问题协调人处代表由近 500 名联合国性别平等问题协调人 (GFP) 组成的网络参与了行政首长协调会处理联合国系统内性骚扰问题工作队的工作。妇女问题协调人处负责领导和协调性别平等问题协调人网络的工作,并进行与应对性骚扰案件有关的能力建设,因为该网络是将工作队的工作纳入实践主流的关键利益攸关方。性别平等问题协调人和妇女问题协调人是变革的推动者,他们致力于在各自所在联合国实体、办事处和部门加强性别均等,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因此,联合国各部门、办事处和特派团必须按照秘书长在此方面的具体公告 (ST/SGB/2008/12) 的规定任命性别平等问题协调人。妇女问题协调人处还需报告整个联合国在解决性骚扰问题方面所做的持续努力和相关进展,作为联合国秘书长每两年编写一次的“提高妇女地位”报告的一部分。
此外,联合国妇女署的制止暴力侵害妇女行为科和人力资源部也支持工作队的其他工作流程并分享了他们的专业知识,包括支持预防与行为科学、受害者参与和支持、数据和结果等相关工作。